“农家双语法庭是我们老百姓的法庭,农民的法庭,带来的是法律和公正,送走的是纠纷和矛盾。法庭来到农家,给我们带来的是方便,法官用双语审案,让我们倍感亲切”,这是来自山区老百姓的肺腑之言。
剑河县辖12个乡镇,301个行政村,24万人,苗、侗人口比重大。由于交通比较落后,导致边远村寨的群众接受教育较少,特别是4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接受新知识、新观点较差,有的甚至连汉话都不会讲,思想比较狭隘,为此,农村因各种矛盾引发的纠纷较多,虽然案情不大,但对农民来说,却是切身利益所在,如不及时依法解决,还会酿出大事来。剑河县人民法院立足农村实际,力求方便广大农民,把农民当亲人,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开办了农家法庭、农家双语法庭等创新模式,加大对逐村案件的巡回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剑河县自开办农家法庭、农家双语法庭以来,仅2012年,共巡回审理农村案件48件,调撤率为88.82%;2013年,巡回审理56件,调撤率为90.2%。通过巡回审案,一方面解决了偏远山区群众诉讼不便、诉讼累的难题;另一方面通过运用双语进行审案,也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老百姓语言交流不畅的难题,而且起到了更好宣传法律的作用,对预防和处理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鲍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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