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剑河县为邰引岩、王亨石、万花群、张晓梅4名州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授牌,并为每人送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3000元。
2012年,州人民政府授予剑河县邰引岩为州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银饰锻造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王亨石为《苗族锡绣》代表性传承人,万花群、张晓梅为《苗族飞歌》代表性传承人。目前,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共有35个,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7个,省级名录项目10个,县级名录35个。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剑河县围绕“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遗产”这一主题,采取积极申报、切实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项措施,支持和鼓励传承人将作品商品化、市场化、注册生产企业,形成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到目前为止,已注册“引岩民族银饰加工行”、“绣之魂民族服饰有限公司”、“兴园民族刺绣厂”等微小企业,为做好非遗传承和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开辟了新的途径。(欧阳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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