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剑河县人民政府行文表彰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2个先进群体。
2012年,剑河县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勇气和智慧谱写出一曲曲时代的正气之歌,为建设“平安剑河、秀美剑河、和谐剑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剑河建设的积极性,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健康发展,剑河县人民政府授予欧政勇、欧阳成夫“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各奖励2000元;授予革东镇光条村欧明光、欧生你、欧你王等人,革东镇街上村王进元、石祖元、舒发贵等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各奖励4000元。同时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见义勇为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剑河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曹会林)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