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农村群众抵御灾害的能力,确保农户房屋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能及时妥善得到经济补偿,剑河县采取“政府推动、农民自愿、财政资金补助、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的模式,逐年加大农村房屋灾害保险保额标准。2012年,剑河县统保农房5万户,每户保险金额最高为2万元;参保费为每户60元,其中该县财政承担参保费50元,农户自筹10元。全年房屋共受灾5804栋次,保险公司累计赔付220万余元,为农户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农村生产稳定和社会和谐。(剑河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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