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从5月1日起,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金阳新区的城乡低收入群体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中亡故的居民,将获得4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的全免除。而该市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自2011年开始试点,具备以上户籍地的城乡亡故居民均予以4项殡葬基本服务费免除。
可免殡葬4项基本服务费742元
据悉,殡葬基本服务费包括:遗体接运费、单间停放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4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4项基本服务费每具尸体共742元。
根据贵阳市政府5月1日起实施的《在全市开展免除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方案》规定:4项殡葬基本服务费中,骨灰寄存费72元由各殡仪馆承担,其余的670元采取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方式解决。超出核定费用及选择性的消费支出将由丧属自行承担。
5区每年可免除79万元
据贵阳市殡葬管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云岩、南明、乌当、白云、金阳新区等5个区,目前只限于具备相应户籍的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以及贵阳市市级福利机构的三无人员。
城乡低收入群体,包括城乡低收入居民、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为享有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
据统计:2011年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金阳新区和市级福利机构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人员共计188256人。按照贵阳市每年6.3%的人口死亡率计算,预计以上5个区及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免除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金额为79.43万元。
“惠民殡葬”对象持相关证明办理
符合贵阳市“惠民殡葬”政策的丧属,在办理城乡低收入群体(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遗体火化时,凭亡故人员死亡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低保证,在殡仪馆服务窗口办理应免除的殡葬基本服务费。
其中,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居民、五保人员和三无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出具的认定证明;市级福利机构供养的三无人员由市级福利机构出具认定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院或居住地公安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市、区(市、县)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死亡证明。
对于因病或其他原因在外地亡故的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居民,由其家属或单位凭死亡地殡仪馆火化证明和发票、亡故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办理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经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或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后,到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审批后,到贵阳景云山殡仪馆核报免除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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