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国家旅游局今日公布了2011年10大旅游案例,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提出三点要求,即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大对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案件查处,形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开展讲诚信活动,促进旅游业发展,共同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消费环境。
悉,2011年国家旅游局建立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台账制度,全年共挂账督办重点案件26宗。各地围绕2011年旅游市场秩序“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旅游合同、广告、价格、购物等专项检查13326次,全年共处罚旅游从业人员754人;旅行社1299家,其中吊销158家、罚款478家、停业整顿80家,罚款总额1083万元;各级星评委共取消星级饭店806家,其中五星14家。(记者 连品洁)
附:2011年10件旅游案例
一、304名内地游客在澳门发生纠纷案
二、抚顺市A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违规经营旅游业务案
三、深圳市A旅行社等3家企业违规经营赴台游案
四、浙江A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案
五、成都某旅行社擅自委托旅游业务案
六、298名游客滞留吉林敦化案
七、央视“消费主张”曝光张家界旅游市场案
八、凭祥A旅行社违规经营边境游案
九、海南A旅行社聘用无证导游案
十、西安A旅行社违规设立分社案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