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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四措施规范政府采购   节约资金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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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0-19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今年以来,台江县结合实际,采取四条措施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节约资金47.72万元。

     一是由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程序给予需要采购的其它部门申报审批,对违规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在其年度预算中扣减全部违纪支出。 二是由财政部门决算中心给予按程序申报审批的单位核销用财政资金购置款,对违规采购资金不予核消。三是由审计部门对违规采购的单位进行审计,对违规采购活动进行相应罚款。四是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采购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戒免谈话,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今年前三季度,台江县实行政府采购共87次,采购预算资金544.25万元,实际采购496.53万元,节约资金47.72万元,节约率为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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