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杨勤林 张金才)据悉,2007年1月份以来,
为有遏制火灾的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向社会贴出公告,组织消防部门在县城各繁华街道张贴公告,并把公告传真到各乡镇,张贴到各村寨。
二是利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公告内容,要求电视台自即日起,一直至春节结束,在黄金时间滚动播出,每天播出次数不得少于5次。
三是组织消防官兵和各乡镇安监员利用群众赶集等有利时机,发放宣传单位。切实从方位、从角度提醒全县人民群众慎重用火用电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全县火灾稳定。
(编辑:姜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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