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高寨村附近几个可疑的煤气储存点进行调查取证,这些燃气罐不在具备燃气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且当事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执法人员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场依法查扣不合规液化石油气瓶26瓶,并下达《燃气暂扣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该县将持续开展打击燃气“黑气”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气”线索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共同打击存放、运输、销售“黑气”等违法行为,做到有“黑”必打,打“黑”务尽,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打击燃气“黑气”长效机制,持续推动行业自律,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张紫韵 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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