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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惹麻烦!黔东南一男子故意遮挡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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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11:41:43  来源:悠然雷山  

  6月22日,雷山县一网友拍到一辆小轿车在县医院路口有故意遮挡号牌现象,县公安交警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



网友提供的轿车遮挡号牌图

  根据举报线索,县公安交警立即对违法车辆照片信息进行了核查,确认被举报的车辆确实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后,立即联系到违法车辆驾驶人并通知其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罚。经询问,违法车辆驾驶人承认违法事实并同意接受处罚。





  民警对违法车辆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被举报车辆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遮挡号牌的危害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后,在道路上随意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妨碍交警公正执法。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电子监控设备无法取证违法照片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了交警公正执法。

  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遮挡,致使交警部门不能尽快得到有效的车辆信息,给侦破案件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导致破案陷入僵局,受害者索赔无门。

  故意遮挡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面临严厉处罚,请大家切勿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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