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构筑营商环境高地,打造“镇好办”贵人服务品牌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07-27 11:08:2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步入十四五,镇远县继续紧跟党中央、省、州步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六个强化”、“五个加强”、“四个减少”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构筑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力打造“镇好办”贵人服务品牌。

  “六个强化”统筹推进优化提升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求,成立的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优化,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镇远县2021年营商环境大提升工作方案》,把营商环境主要任务分成5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217项三级指标,对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目标任务、提升措施。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来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签订了产业大招商及优化营商环境责任书,以有力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四是强化工作指导。召开营商环境指标分析研判会、营商环境联席会、营商环境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的会议,在营商环境工作中不断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五是强化问题整改。围绕营商环境评估反馈问题和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部门整改情况,对问题进行逐一销号。六是强化服务落实。为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落实,解决办事人员后顾之忧,及时研究下发了《镇远县“容缺受理”实施方案》以及《镇远县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了第一批9家单位25项“容缺受理”事项纳入“容缺受理”,推动了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

  “五个加强”,全力打造“镇好办”贵人服务品牌。一是加强企业走访。坚持领导干部和各行业部门“入企走访”常态化,多角度了解企业需求,现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企业招工、融资贷款等问题,今年来,已走访企业62批次。二是加强问题疏解。及时回应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反馈的问题,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已由相关领导抓好落实,剩余不能立刻处理的问题,已与企业做好沟通协调,今年来,已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37个。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根据辖区内企业需求,全力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量身打造各种政策性服务,按期将最新税收优惠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在宣传辅导及申报提醒等过程中,成立专门辅导团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辅导力度,对外公开辅导电话,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四是加强平台建设。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大力推广互联网办事渠道,通过搭建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实现客户办理22项用电业务“一次都不跑”,推进“三零”服务落地落实;加大金融服务“一库一平台”的宣传推广,各银行均在平台上发布本行的信贷产品。五是加强区域合作。截至目前,已与云南、四川、广东等15个省份的35个市州149个区县签订“跨省通办”协议,按照“统一标准、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原则,极大提高了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效率。

  “ 四个减少”,在营商环境中不断创优。按照时间最少、程序最简、效能最高、服务最优的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企业群众办事涉及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优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一是减少环节。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梳理,全面深化“一窗式”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开办企业与刻制印章并联办理,不动产与税务并联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由原来的4个环节压缩至2个环节,获得用水由原来的5个环节压缩至2个环节。二是减少时间。根据各部门事项关联度及忙闲不均等现象,科学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将办理时间压缩至最优,特别是供水报装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企业、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名称核准登记,抵押登记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均实现办理时限压缩,时限压缩率达86.93%。三是减少材料。按照业务“合并同类项”办理的原则,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材料等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压缩,最大压缩率达83.33%,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材料重复提交的窘境。四是减少成本。通过不断优化,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抵押贷款实现免评估;证照、诉讼文书实现免费邮寄;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实现“三免两减半”。(杨红、蒲周)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江古镇召开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