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天柱民警跋涉两百公里只为给“国宝”一个安稳的家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07-27 10:12:4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7月26日,天柱县森林公安局成功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幼崽送至贵州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护。今年来天柱县森林公安局已成功救助了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幼崽。



  7月24日下午,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天柱县社学街道一名吴姓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其房屋窗户上发现两只幼鸟,怀疑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不敢擅自处理,请森林公安前往处置。下午15时民警到达现场,在吴先生家里一楼窗户角落边看到有两只毛茸茸的幼鸟。幼鸟外观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相似,经民警拍照与专业人员确认,两只幼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因领角鸮幼崽还不具备自主飞行能力,民警带上专用手套,随后将幼鸟带回。并对幼鸟身体状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可以正常进食。为了给领角鸮幼崽一个安稳的家,民警经多方联系。7月26日,天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驱车近两百公里将疑似猫头鹰幼崽移送至贵州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动物救助站,由救助站对其进行专业救助。( 吴就润)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天柱县公安局抓获一网上在逃人员 涉嫌信用卡诈骗39万元
下一篇:S202线天柱县邦洞至新寨公路改扩建工程(第二标段)顺利通过交工验收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