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杨某认为,为了挽回婚姻,将妻子毁容后就无法再嫁,自然就不会离婚了。
于是,杨某在与妻子因孩子的抚养问题发生争吵时,用事先准备的陶瓷碗碎片将妻子面部割伤,之后又将妻子送医治疗。后经鉴定,陈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真是奇葩,别人不想离婚,都是百般讨好对方,争取获得对方的谅解,而杨某不想离婚的方法竟然是对妻子毁容,太可怕了。
事实上杨某的方法不仅不奏效,还涉嫌犯罪。如果杨某早知这样,估计就会另想途径了。
首先,由于经过鉴定,陈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鉴于案发后,杨某及时将陈某送医治疗,到案后认罪认罚,法院对杨某从轻处罚,六个月是有期徒刑的最低刑了。
其次,假如杨某对陈某好一点,陈某考虑到孩子问题,两人的婚姻估计还有可能维持下去,甚至不排除离婚后再复婚的可能性。但经过这样的事情,估计二人的婚姻也就走到了尽头,可以说是杨某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婚姻。
最后,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分手还是朋友,何况两人还有孩子,杨某太极端了,如果冷静一点,估计就不会这样了,当然,世界上没有什么后悔药。大家对该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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