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全面贯彻省检院、州院关于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台江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彻底、分工负责的清查处置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对在合理处置期限内的物品,加快处置进度,并已经全部清理处置完毕,清理处置率达到100%,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启动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涉案财物的清查处置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要求由第三检察部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各部门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涉案财物的排查梳理,确保按时清理、处置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合理分解任务。第三检察部负责摸清现有在库保管的涉案物品的情况,对于目前未超期在管的涉案物品,第三检察部与相关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再次认真核对物品性质、权属、物品数、价值等信息,并督促根据案件流转及诉讼进程,及时做好涉案物品的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配合协调,扎实推进工作。对于在清查中需要及时处理的涉案物品,第一时间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人通报,业务部门及时与相应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协商,提出了清查计划,并积极跟进落实。第三检察部全力配合业务部门清理工作,收到业务部门的处置清单后,及时办理出库手续,保障涉案物品顺利流转。(杨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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