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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黔东南!不抱希望的装修款,法院帮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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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5 09:48: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法官,非常感谢你们,本就不抱希望的案件,没想到法官尽心尽责帮我把钱要回来了......”。11月1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杨某收到案款后,向执行法官发送感谢短信,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和对执行工作的肯定。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李某、龙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19年签订装修合同,按照协议,杨某支付了部分装修款,被执行人却未按照约定工期进行装修,杨某遂诉至锦屏法院,经判决,陈某三人应退还杨某房屋装修款36065元及违约金5400元。因陈某三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于7月8日向锦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三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及时进行了“线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了解到陈某、李某是外省人,判决生效后,陈某三人便玩起了“躲猫猫”,怎么都联系不上。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微信支付账户虽仅有几分到几元不等余额,但每次查询余额都在变化,执行法官随即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账户,就这样,李某耐不住执行法官的“固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表示微信账户余额一元被冻结,几分也被冻结,在外生活实在是不方便,现在就履行义务,请求法院解除微信支付的冻结。10月28日,被执行人李某将最后一笔案款履行完毕。

  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就是执行干警的责任和使命。本案中,执行法官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维护了杨某的合法权益,杨某因此感谢给予了执行法官动力。执行法官表示,自己会继续用真心执行,尽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周梅)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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