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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3人涉非法集结案,法官裁定2项罪名表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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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5 10:17:52  来源:海外网  

  祸港头目、" 壹传媒 " 创办人黎智英、前 " 支联会 " 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涉及 2020 年 6 月的一起非法集结案,案件 4 日在香港区域法院续审,3 人否认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2 项罪名,法官则裁定本案表面证供成立,押后于 5 日续审。

  据香港电台、" 东网 " 等媒体报道,控罪指,黎智英和邹幸彤于 2020 年 6 月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邹幸彤和何桂蓝另被控于同日同地,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控方认为,黎智英在访问中提到一定会前往集会,到案发当日下午 4 时,他现身维园喷水池,随即被一群记者包围,他必定知道自己出现会引起 " 聚旗效应 ",从而造成煽动的效果。

  本案原有 26 名被告,其中 16 人早前已认罪,被判监禁 4 至 10 个月,乱港分子罗冠聪及张崑阳已离港,日前认罪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则还押至本月 12 日判刑。目前,黎智英正在赤柱监狱服刑。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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