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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锦屏一女子中招被骗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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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4 11:34:10  来源:黔东南二三里  

  2020年12月29日下午,贵州锦屏县的阳女士(化姓)手机突然有个网名为“利研”的陌生人申请添加好友,阳女士通过后发起语音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利妍”自称是黔东南某地公安局的,说阳女士非法洗钱,要求阳女士把所有的银行卡告诉北京公安局,随后发来一份有阳女士图片、身份证信息的“冻结管制令刑事逮捕令”。

诈骗分子发给阳女士的“冻结管制令刑事逮捕令”(受访者供图)

  接到“冻结管制令刑事逮捕令”后,特别害怕的阳女士按照网名为“利妍”的要求,向名字叫做“李进军”的个人农业银行卡转账四千元,转完账后阳女士要求出示“结案证明”,对方将其拉黑才醒悟是遭遇电信诈骗匆忙到派出所报警。

诈骗分子发给阳女士的个人银行账号和转账成功的记录(受访者供图)

  阳女士告诉二三里资讯:选择向你们媒体爆料的目的,就是希望更多的人看到这个事情,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网名为“利妍”的诈骗分子添加和拉黑阳女士的微信截图(受访者供图)

  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冒充公检法机关诈骗,应该怎么正确处理?贵州天合律师事务所黄雪刚律师介绍:公检法机关办案均有严格的流程步骤,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要求当事人向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划款,如有执行转账划款或者罚款的行为都是有书面通知划转或者缴纳到公检法机关的对公账户上。在日常生活中遭遇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冒充公检法机关,凡是要求向个人银行转账的行为,应立即就近向相关部门核实或者报警,避免财物遭受损失。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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