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15时许,从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货车在从江县洛香镇物流大道发生自燃,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并联系消防大队及就近的从江县洛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洒水车到现场进行施救。到现场后发现是一辆货车起火,驾驶室已被熊熊烈火包围,火势蔓延到了油箱及货箱部位,货箱上装满了易燃的颗粒木屑,情况十分危急,为了保正过往车辆及现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当机立断,立即疏散路过车辆到安全距离,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启用洒水车灭火,经过30分钟的全力救援,自燃车辆火势被扑灭,事故除造成车辆及部分货物损失外,无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
目前,水泥罐车自燃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作者:梁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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