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近日,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景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何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杨定乾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社区工作人员及侦查人员参加。
会上,副检察长杨定乾对两起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处理意见进行说明,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参加听证的人员表示,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均同意检察机关对两起案件拟作出不起诉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案程序严谨、适用法律正确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犯罪嫌疑人在最后的陈述中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今后将以自身的案例作为法治宣传教材,警示身边朋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在执法办案中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听证的形式,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不起诉案件程序合法、结果公正、群众认可,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李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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