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某物业公司于2014年成立,先后招聘杨某、姚某等15人分别从事安保、财务、维修等工作。2020年8月,该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开展业务,于是与杨某等15名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但未付清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费用。2020年11月,杨某等15名员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杨某等6人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岑巩法院受理后,因被告相同、法律关系明确,故将案件分派到速裁团队。考虑到该批纠纷虽进入诉讼程序的只有6件,但同类纠纷尚有9件可能会陆续进入诉讼程序。为妥善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该院决定将此批纠纷作为系列案交由两名法官集中办理,并主动邀请仲裁委工作人员参与调解。
经承办法官与仲裁委工作人员联合释法说理,该公司与15名员工对经济补偿和工资薪金等费用达成统一的调解、和解协议,该批纠纷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一直以来,岑巩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各类案件在办理的每一环节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并采取诉前协商、委派调解、特邀调解等多种举措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2020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613件,结案1594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546件,调撤率70.03%,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位居全州法院第一,有力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孟庆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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