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王某因承揽装修业务所需,先后到黄某、杜某赊购装修材料,共计27467元。王某向黄某、杜某支付15000元材料款后,不再向其二人支付余款。王某又向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钢结构广告宣传栏工程,并承诺保证质量,后因质量问题致钢结构广告宣传栏倒塌。因王某不向黄某、杜某支付材料款,所承揽的钢结构广告宣传栏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黄某、杜某以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经调解,王某允诺自愿于2019年10月30向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1200元,又允诺于2019年11月30日前自愿向黄某、杜某支付材料款共计12467元,后王某未按期履行债务。
黄某、杜某以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上述义务。王某多次向执行法官承诺履行义务,但一次又一次食言。
5月29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王某到庭,再次敦促其履行上述义务,王某又允诺次日履行。执行法官深知,王某食言成性,定不会按期履行债务。即派执行法警用手铐将其控制,并告知其如果再拒不履行债务,立刻实施司法拘留。王某尝了到失去自由的滋味,看着冰冷的手铐终究还是低了头,向法律服软,通过向亲友筹借,履行三案件执行案款共计23847元,一起系列案件成功执结。
司法拘留是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手段之一,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采取该措施时,大多被执行人因摄于法律权威,都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3月以来,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所下降。在还不能大面积实施司法拘留的情况下,丹寨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拟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摄于法律权威而主动履行债务,兑现了当事人胜诉权利,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里感到公平正义,彰显法律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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