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运管局执法大队与交警部门等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整治和网约车专项检查,在师大附近检查一辆车身贴有 " 滴滴出行 " 标识、车辆仪表台上装有 " 滴滴 " 空车灯的车辆时,驾驶员无法出具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营运资质证照,车上乘客也表示前往万江小区,是自己与驾驶员商议的车费为 15 元。后经调查,该驾驶员和车辆还未取得网约出租车运营资质,驾驶员是通过网购渠道购买了网约车的标识设备,假冒网约车开展经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驾驶员拆除违规张贴和安装的标识设备,并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驾驶员也将面临 1 万至 5 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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