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对辖区某酒店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有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情况。随后,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对该酒店处予警告并罚款200元。
9月29日,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依法再次对该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仍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情况。当天上午,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予500元罚款。
10月21日,在对该酒店进行第三次检查的过程中,执法民警发现该酒店仍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情况,随后,民警向酒店负责人出示了《龙里县冠山派出所旅店业从业人员责任告知书》,并对酒店多名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
民警对涉事酒店负责人进行教育
11月21日晚,冠山派出所再次对该酒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酒店仍存在旅客未进行住宿登记的问题。当晚,针对该酒店多次出现的违法问题,民警对多名未按规定登记个人信息的旅客进行了身份核实,随后,多名酒店工作人员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相关询问。
12月10日,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龙里县公安局对未落实住宿登记制度的酒店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酒店负责任人及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2000元和1000元的罚款。(通讯员 李迎迎 记者 陈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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