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对全国25个集体拟记一等功,18人拟授予(追授)二级英模。其中,贵州省盘州市公安局禁毒工作大队副大队长骆开敏(牺牲)上榜。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一等功臣,贵州省盘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骆开敏同志在工作岗位上患重大疾病,抢救无效,于2018年8月17日17时49分因公牺牲。
骆开敏,生于1973年4月,汉族,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警衔,已从警20余年。因在缉毒工作战线上表现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1次,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从警二十余载,缉毒二十多年,骆开敏同志屡立奇功、屡破大案,他用钢铁的意志和无悔的忠诚诠释了人民警察的担当,捍卫了人民警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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