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后,柳川所立即将情况向县局领导和柳川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现场有三十余名村民在码头便道上聚集,村民用石头设置成路障堵塞交通。经了解,因剑河高速征用某村民土地的补偿款在拨付过程中,尚未到账。2019年11月14日上午,某村村民王某辉、刘某华、王某成、周某春等三十余人为及时得到征地补偿款,搬石头拦在便道中间堵路,导致剑河县高速某标段一工区材料运输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工作,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经柳川镇政府和柳川派出所多次进行教育疏导安抚后,11月16日中午,剑河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对阻工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现场将涉案人员传唤至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2019年11月17日,剑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王某辉、刘某华、王某成、周某春、刘某权、周某耶、周某生等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