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下午,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余册高速丹寨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发现一名还处于实习期的驾驶员,并且当时车内乘客并没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该驾驶员当时是不能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
现在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劝返时,发现该男子还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穿拖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等多项违法行为。当民警对该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进行近一步检查时,更是让民警大吃一惊,该驾驶员所驾驶的这辆核定5座的越野车,前后排座位就挤了6个人,后备箱内居然还蜷缩着2名男孩在睡觉。车内总共挤了8人,超员3人,超出核定人数20%以上。
民警了解到,该驾驶员当天是准备带着一家人从丹寨出发去黄平吃喜酒,就将座位挤不下的两名男童放在了后备箱内,抱着侥幸心理,就准备上高速前往黄平。这样危险且不负责任的行为幸好被执勤民警及时发现,不然发生什么意外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法对其存在的四项违法行为逐一进行了处罚,该驾驶员也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付出了驾驶证一次性记10分,罚款270元的代价。如果该驾驶员在剩下的几个月实习期内再因为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2分的话,他的驾驶证将被注销。因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向尧 夏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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