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在对三〇〇医院门口的违停车辆进行排查时,查处一驾驶员吸食冰毒,其驾照已属注销状态。
当天,经开区分局民警在三〇〇医院门口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发现一辆黄色轿车驾驶员神色恍惚,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盘查,经网上比对,其驾驶证已属注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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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到经开公安分局特巡警卡点做进一步检查,检查结果为驾驶员吸食了冰毒(化学名:甲基苯丙胺)。随即将这名驾驶员控制并移交给经开公安分局处理。经分局民警审问,该驾驶员对吸食冰毒并携带注销驾照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事实供认不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该男子将面临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吸毒后驾车,会导致驾驶员精神极度亢奋,大脑出现幻觉、妄想,判断力低下等状况,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权威测试显示,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
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不可以恢复驾驶证。如果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满三年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考试申领驾驶证而不是恢复驾驶证。
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毒驾比酒驾更可怕,贪一口,悔一生。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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