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下午,黄某某到潮砥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贴在超市收银台处的支付宝二维码被人更换,所卖出货物的钱支付到了别人的账上,自己直至今天才发现。
接到报警后,潮砥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查看,支付宝付款二维码贴在超市大门收银台旁的玻璃烟柜上,民警通过手机扫码查看,收款的支付宝账户系实名认证人安某(女,21岁),随后民警找到安某并将其传唤至潮砥派出所调查。
据安某交代,自己的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家中还有一名未满一周岁的孩子,处处都要花钱,自己又没有经济来源,想起之前在网上看见过以更换超市二维码实施盗窃的案例,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想用同样的方法去更换超市付款二维码来实施盗窃,这样来钱比较快,而且不需要成本。2018年8月23日潮砥镇赶集天,安某在街上心连心超市购买商品时,看见收银台处有支付宝付款二维码贴图,安某便趁老板繁忙不注意时,快速将超市支付宝付款二维码贴图取下,将自己申请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贴图贴了上去,上演了一出“偷梁换柱”的把戏,期间共收得现金46元。
目前,安某因盗窃被德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因安某系哺乳期妇女,不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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