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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多名干部被通报,其中两名副科级干部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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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5 14:20:47  来源:云上毕节  

  织金两名副科级干部被“双开”

  织金县大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罗禹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织金县委批准,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对织金县大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罗禹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2012年至2018年初,罗禹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实施扶贫养殖项目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参与非法经营,给全县扶贫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同时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织金县纪委常委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织金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罗禹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织金县三甲街道副科级干部马荣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织金县委批准,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对织金县三甲街道副科级干部马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荣身为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或收受危改群众的贿赂,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数额较大。同时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织金县纪委常委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织金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马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自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七星关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民生领域,聚焦脱贫攻坚,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层台镇斯栗社区副主任刘永昌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工作失职导致国家低保资金损失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层台镇斯栗社区副主任刘永昌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将自己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母亲罗某和三弟刘某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17768元,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2015年至2016年,刘永昌作为层台镇斯栗社区陈家湾组包组村干部,未及时将该组低保户陆某、彭某、穆某死亡信息上报镇社事办,导致上述三个低保对象死亡后其家属冒领低保金2270元,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2018年6月,刘永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8月,时任层台镇人武部部长、副镇长孙奇(联系村领导)、层台镇副镇长翟俊(联系村领导)分别受到通报问责。

  2.鸭池镇河坝村党支部书记万杰寿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导致贫困人口信息上报录入错误,违规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补助问题。

  2016年,鸭池镇河坝村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该村党支部书记万杰寿作为精准贫困户王清武户的帮扶责任人,未严格把关,违规将王清武已离婚妻子吕德艳和2014年已出嫁的女儿王云的信息上报录入精准扶贫系统,导致吕德艳和王云2人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0000元。2018年6月,万杰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7月,鸭池镇党委委员吴红梅(河坝村精准扶贫核查识别工作组牵头领导)受到通报问责。

  3.阴底乡大丰村党支部书记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导致精准扶贫户错退问题。

  2017年,阴底乡大丰村党支部书记杨汝俊在精准识别工作中,对脱贫攻坚政策执行不到位,把没有安全住房、达不到脱贫标准的大丰村法地组建档立卡贫困户彭立平户上报为2017年度脱贫对象,造成错退。2018年6月,杨汝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7月,阴底乡党委委员陈龙海(包村领导)受到通报问责。

  4.杨家湾镇出烟洞村党支部书记周礼育作风不实,对脱贫攻坚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精准扶贫对象存在错识和漏识问题。

  在2016年开展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和2017年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中,杨家湾镇出烟洞村党支部书记周礼育,未及时将周卫辉大妹周燕和周卫辉母亲梁明显录入精准扶贫系统,造成漏识别2人;未将2016年8月因婚迁至赫章县的周卫辉三妹周影及时上报清退出贵州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造成错识1人。2018年6月,周礼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7月,杨家湾镇党委委员胡洋(包村领导)受到通报问责。

  5.撒拉溪镇冲锋村党支部书记徐港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套取国家养牛项目资金问题。

  2017年,在区农牧局验收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工作中,撒拉溪镇冲锋村党支部书记徐港将本村3户群众喂养的5头犊牛虚报为自家养牛场的犊牛进行验收,导致国家养牛项目资金被套取5000元,徐港本人获得2500元,其余2500元按每头犊牛500元的标准分给提供犊牛的3户群众。2018年7月,徐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于2018年3月21日已全部上缴镇财政;2018年8月,撒拉溪镇副镇长孟鹏(包村领导)受到通报问责。

  6.对坡镇法泥村党支部副书记周真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低价出售扶贫羊并侵吞所售羊款问题。

  2009年,对坡镇法泥村在扶贫养羊项目实施中,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周真顺私自将扶贫项目的24只羊子低价出卖,并将所售羊款4000元据为己有、用作个人开支,应该支付农户小工费450元未及时支付。2018年6月,周真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侵吞资金已于2018年4月10日和2018年5月10日上缴镇财政;2018年8月,对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沈加林(包村领导)受到通报问责。

  7.阴底乡罗雄村党支部书记马开书代领贫困户扶贫养牛项目补助款,截留挪用未及时发放问题。

  2016年12月,罗雄村发放贫困户的扶贫养牛项目补助款时,该村党支部书记马开书帮贫困户代领15440元扶贫养牛项目补助款未及时发放,直至2018年1月27日才发放给涉及贫困户,截留时间长达1年以上。2018年3月,马开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6月,阴底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胡荣兵(包村领导)受到通报问责。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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