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开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和治安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侦查发现,因李娴(女),欠谢某的钱无力偿还,被谢某软禁在花果园T区某酒店,李当天通过手机联系上母亲,告知母亲自己被软禁,其母立即报警。谢某在得知李的母亲报警后,担心惹事上身,立即对其解禁。
但开阳民警侦查过程中发现,李娴无固定收入,长期出入娱乐场所,有卖淫嫌疑,软禁其的谢也有涉黄嫌疑,就进一步跟进此案。
由此,另一个网络涉黄案浮出水面。
超额借钱 暧昧引诱
2017年11月至今,家住开阳县城关镇的李娴就不断的向周围年长的男性借钱花,所借金额远超出自身还款能力,在债主催还时,时不时的以暧昧语气与对方聊天,加以引诱,希望通过肉体的方式来偿还借款。
过度消费肉体买单:
因欠账太多,无力偿还,李娴逐渐堕落,最终还是跨出了用肉体偿还债务的第一步,从此开始了出卖肉体来换取过度消费的恶性循环。
深陷泥潭组织卖淫:
为获取更多“资源”,李娴开始鼓动身边的女孩也参与进来,并建了一个专门用于卖淫的网络圈。
该圈子成员多为小女孩及年轻男子(嫖客),谢某也是其中一员,圈子中的人通过网络相互介绍年轻女孩和嫖客,并在网上谈好卖淫价格及地点后再汇合进行交易,介绍人从中收取介绍费,形成灰色利益链。
此外,李娴等人一旦没钱了就向这些男子借,无力偿还时就用肉体来偿还。
收网抓捕 斩链扫黄:
在前期侦察的基础上,5月20日开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治安大队联合专案组迅速收网。
刑拘了以李娴、谢某、周某、田某、张某等人为主的卖淫介绍人共11人、行政拘留郑某等嫖娼人员15人,共抓获嫌疑人26人,成功斩断了该卖淫链条。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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