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3日,金沙县公安局刑侦城关中队接到群众郭某菊报警,受害人陈述其一星期前,在一个叫“苗家文明山歌群”的微信群里添加了一个叫“和善人”的陌生人,“和善人”先是和其套近乎,因为大家都喜欢唱山歌,就天南海北的聊,聊天中,“和善人”得知受害者名字后,称其也姓郭,便请求郭某菊将其拉进家族群,没有防备之心的郭某菊便答应了。谁料,狡猾的嫌疑人将趁郭某菊不在线时,就悄悄将自己的身份换成郭某菊的身份,之后就冒充郭某菊,添加群里的亲戚,添加成功后,以做生意差钱为由,向亲戚们借钱。目前,郭某菊亲戚已被诈骗1万元。
接警后,侦查员立即展开调查,很快查明嫌疑人系黔西县锦星乡金岗村的赵某,在毕节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和县局网安大队的协助下,侦查员辗转成都、贵阳两地,最终于2018年5月15日,在贵阳将嫌疑人赵某抓获。
到案后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郭某菊,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累计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近年来,微信已经成为人们交流的一种新型通讯工具,同时,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微友们在微信上切莫泄露自己的信息,添加陌生好友时也需谨慎,当对方向你提出借钱或其他涉及经济需求的帮助时,务必通过电话等方式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核实。(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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