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匠(助优)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贵州首次就工匠培养培育专门设立“工匠基金”,激励更多职工成为工匠,激励更多工匠成为劳模。
7月17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工匠基金”属工会内部管理的非公募性基金,资金来源为贵州省总工会原主席基金预算转入、上级工会相关经费补助、从上年度工会经费收支结余中提取、有选择地接受社会赞助和捐赠等,首期规模为500万元。“工匠基金”主要用于工匠的技能培训,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立和推进,以及师徒帮带、技能竞赛、技术创新、项目扶持和成果运用推广等方面。
“工匠基金”坚持“立足职工、倾斜一线、公平助优”,实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及其项目,不予安排。“工匠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即根据省总工会本年度工作安排和经费预算,结合上年度工会经费收支结余情况,在每年经费预算(草案)中,由省总工会财务部提出额度建议提请党组(主席办公会)审议研究决定。自今年起,省总工会财务部将于每年6月和11月将“工匠基金”的使用情况报送业务分管部门,纳入省总工会本级年度部门项目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未使用完的结转下年使用。(汤利)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