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试验周期为3年,从2016年12月起至2020年元月结束。要求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突出抓好七个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是推动资源要素集聚,确保到2018年基本建成省、市、县、乡统一联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二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适度规模经营的着力点和重点,纳入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强化全方位政策扶持。四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到2020年消除全部“空壳村”,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造。五是强化支持保护体系,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形成完善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精心实施供销合作社改革。六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七是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通过“三变”改革,实现“联产联业、联股联心”,改变农民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推进乡村治理方式现代化。(姚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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