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组于是到扬武镇社会事务办了解情况。据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反映,收到文件后,他们及时对申报救助与救助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核对,发现李怀蓉连续两月获得的救助金额为1.2万元。经办人韦文韵向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莫安桥作了汇报,同时向县民政局了解情况。
事情很快水落石出。原来,李怀蓉在大病医疗救助申报中,在扬武镇社会事务办申报一次,因为不放心,又复印材料到县民政局申报一次,导致连续两月出现重复下文。查实情况后,镇社会事务办停止了第二笔资金的下发,按照有关程序把资金返回县财政局回归国库,没有造成损失,一笔重复下文的医疗救助“有惊无险”。(安宇杰)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