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9000万元电费返还两保户 每户为54.67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6-12-18 17:43:27  来源:贵阳晚报  

  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各地2016年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9052.9万元,全省共有342万城乡低保对象和11万农村五保对象受惠。

  据省社会救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度)的免费用电量,免费电量兑现方式实行“先征后返”,即按年兑现到户,每年每户应返免费电量电费金额为54.67元。

  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尽快将免费电量电费资金返还给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曾秦)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上一篇:全省六千交警便衣暗访客运 将严查超员超速行为
下一篇:贵州推动“农旅一体化” 绿色发展驱动旅游新业态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