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公开遴选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12人进入面试环节,11月24日,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办公楼十六楼第二会议室面试,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计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1月24日上午8:20,请面试人员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入面试候考室。
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截至当日上午8:40,仍未到达面试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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