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政务部门使用共享数据实行“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政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数据使用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滥用、未经许可扩散共享数据和非授权使用、泄露其他部门条件共享数据等违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
政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在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接到投诉后,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情况。违规行为属实的,由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给出处理结果,督促被投诉部门加快整改,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提出投诉的部门。(周然)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