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住宅建设工程中安装的水表、燃气表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其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住宅建设工程中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燃气表,应经过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民用水表、燃气表不具备产品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检定合格印证(以下简称“三证”)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
在施工安装水表和燃气表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申请首次强检。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做好首次强检工作,未进行强检的,不得安装。
省住建厅要求,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要做好民用水表、燃气表检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得违规收费。对检定合格的民用水表、燃气表出具合格印证或检定证书,检定合格印证应包括检定日期等必要信息。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制检定机构名单,会同住建部门加强辖区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设工程水表、燃气表的监督检查,对安装使用“三证”不齐的民用水表、燃气表依法查处。(肖达钰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