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贵州省计划分两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5万人,其中第一批实施7.26万户30万人,全部为50户以下、贫困率50%以上的自然村寨整体搬迁,涉及3200个自然村寨。其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5.3万户22.3万人,占搬迁人数的74%。搬迁对象主要集中在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
为确保搬迁对象精准,下一步,贵州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进行复核,严格按照“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要求,严格遵循选定搬迁对象目标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乡(镇)政府复核再公示、县(市、区)初审、市(州)审批、省抽查确认等11个步骤,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防止出现“不该搬的要搬”“应该搬的不搬”“不想搬的被搬”“已经搬的再搬”等问题。(记者 樊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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