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省卫计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预计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出台。
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是准备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都可以凭身份证和结婚证到现居住地村居、社区登记,领取二孩生育服务证,取环备孕,具体可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咨询。但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前违法生育二孩的,仍按违法生育的法律规定处理。
“目前,我省已全面取消晚育假、晚婚假。但在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新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之前,仍可享受独生子女产假、晚育假。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结婚证的也可享受晚婚假。 ”该负责人表示,我省3月份出台的新计生条例,将对如何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作出明确规定。(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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