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今年1至9月,毕节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52起,处理305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及以下29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包括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99人。
根据统计,在查处的252起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81起、大办婚丧喜庆6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53起,占问题总数的78.2% ,处理人数分别为98人、72人、59人,占处理总人数的75.1%。
据了解,今年以来,毕节市共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涉及单位的62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名)问责处理,其中有52人被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9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2名乡镇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处理,其中11人被诫勉谈话,1人被党纪处分。
作者:黔清风 杨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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