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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香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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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09 15:16:4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香猪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香猪是我国稀有的优良微型地方猪种,1993年被农业部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畜种;1995年,在北京首届“百家中国特产之乡”命名暨宣传活动会上,香猪主产区贵州省从江县被命名为“中国香猪之乡”;1999年,贵州香猪荣获“99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2000年农业部130号公告列为《国家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它具有体型矮小、肉质香嫩、皮薄骨细、基因纯合、纯净无污染、早熟、乳猪无腥味等优良特点,是加工制作色、香、味俱佳的高质量肉品的优质原料,也是人类医学科学研究及生命科学研究难得的实验动物。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兴仁镇林场建设香猪养殖场项目。

  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总投资3500万元在丹寨县兴仁镇购置土地41.9514亩建设香猪养殖场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出栏香猪1.5万头。本项目产生的养殖粪污按照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养殖废水通过CSTR厌氧中温发酵工艺产生的沼气通过管道作为燃料用于沼气发电,电能作为厂区照明,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后形成的沼液作为肥料用于合作社种植基地肥料利用,能够完全消耗掉沼液,猪粪和沼渣作为有机肥外售,实现养殖业污、粪的资源化再利用,实行种养平衡循环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单位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襄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选址位于项目用地位置拟定在贵州省丹寨县兴仁镇林场,总用地面积为27969.0m2(约41.9514亩)。土地规划用途为林业用地,项目区域内无基本农田。

  项目性质:新建。

  1.2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2.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在经营期间,项目预计达产年利润总额为3600万元,该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性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环保治理措施投资估算见表1.2-1。

  项目环境保护投资共计3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11%,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和投资达到本评价提出的要求后,可实现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和排放总量达标的要求,保证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和纳污水体水质达标的要求,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和排放总量达标的要求,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减轻了环境的负荷,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2.2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为出栏香猪1.5万头,标准化猪舍24栋,总占地面积为19216m2。

  1.2.3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见表格1;主要建构筑物见表2。



  1.2.3.1 给排水

  1、给水

  项目地区地下水充沛,水质优良,水源条件良好。拟采用自打深水井供应水源,并建设水塔,可满足养殖生产及生活需要。

  2、排水

  本工程排水主要是猪尿、圈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场内排尿沟、雨水沟均采用矩形,浆砌砖结构型式,内底面抹光,加钢筋砼活动盖板。猪粪尿经干湿分离后,粪尿水顺地沟汇入集水池,经格栅后进入废水净化沼气工程,沼液进贮液池后作液态有机肥用于农田,沼渣是良好的固态有机肥。

  1.2.3.2 供电

  供电部门专门的供电线路直通猪场并配备1台100KVA变压器。厂区设置20kw柴油备用发电机一台,以保证投产后全场用电要求。

  1.2.3.3 消防工程

  场区的消防系统与供水系统合用,根据消防要求及建筑情况设立室外、室内消防栓。

  1.2.3.4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养殖区生产性部门全年工作天数为365天,实行每轮班工作制;其它辅助、管理部门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本项目定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后勤和其它人员,全场总定员20人。

  1.3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1.3.1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丹寨县兴仁镇,占地为林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周边目前不涉及饮用水源(水库)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且项目厂界外 1km 内无居民点;项目东侧约 700m 为兴仁水库(水体功能为养殖灌溉,现状为养殖)。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有关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香猪养殖项目位于兴仁镇林场,项目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对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动不大。经现场踏勘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设计图,养殖区边界与居民边界大于500m。项目附近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需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

 

  按照国土资发【2007】220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要求,该项目土地利用情况详见表1.3-1。

  1.3.2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意见》指出“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加强农业发展的综合配套体系建设”;“搞好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实用体系、农产品质量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规划,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职责分工,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种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经济中的重要产业,直接关系到人们生活所必须的肉、蛋、奶、蔬菜等产品市场供给,是“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丹寨县是农业大市,为农民增收致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本项目建设能够激发农户学科学、用科学、将实用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积极性,增强农户的思想意识,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做出贡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第一类鼓励类中农林业类: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本项目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的应用,并建设一座500m3的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气通过管道作为燃料进行沼气发电,沼液作为液体肥料用于合作社种植基地,沼渣同猪粪一起作为有机肥外售,实现了“三沼”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3.3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州丹寨县兴仁镇林场,属贵州特色生猪养殖的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要求。

  本项目选址地位于丹寨县兴仁镇林场,项目建设沼气工程可供厂区食堂使用,沼液沼渣可用于附近蔬菜地和茶叶种植地施肥。该项目按照能源生态模式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有害污染物排放,使养殖场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生态农业”的良性处理系统。项目建设与实施符合丹寨县农业发展规划,符合丹寨县“十二五”规划,对推动兴仁镇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项目采用种养结合,养殖产生的沼气、沼渣、沼液均综合利用,实现循环经济模式,进行废物利用,因此,项目符合《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拟建项目位于非禁养区、非限养区,符合《丹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常规指标SO2、NO2的小时浓度,SO2、NO2、PM10日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H2S未检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满足二级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要求。

  附近地表水体清水江各项污物染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地下水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48-93)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

  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2评价范围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污染物产生情况

  猪场NH3和H2S产生量分别为0.009kg/h、0.0007kg/h。食堂烹饪时还会产生少量的油烟,油烟浓度为4.5mg/m3,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为1.8mg/m3,排放量为2.1kg/a。

  养猪场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少量猪粪、猪舍冲洗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9594.85t/a。综合废水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2493mg/L、BOD51133mg/L、NH3-N246mg/L、SS1044mg/L。产生量为COD23.92t/a、BOD510.87t/a、NH3-N2.36t/a、SS10.02t/a。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来自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水泵、风机等,噪声值约65~90dB(A),经过降噪措施后噪声之在60~75dB(A)。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年产生量为10228.58t/a,收集率为80%进入粪库猪粪8182.86t/a。病死猪产生量为6t/a,安全卫生填埋处理。厌氧池年产沼渣39.46t/a。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1.2吨,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脱硫剂和脱硫副产物的产生量为1.37t/a,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产生量为3.65t/a,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3.2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3.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3.3.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猪的排泄物(粪尿)产生的恶臭。恶臭经绿化、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冲洗猪舍等措施处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养殖场厂界外设置500m大气防护距离。

  3.3.2废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项目养殖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肥料用作林地、蔬菜地灌溉,不外排,不会对纳污水体产生影响。

  3.3.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预测点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3.3.4固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废猪粪,采取干清粪工艺,可采用机械配合人工将粪及时、单独清除,不可与污水混合排出,清粪1次/天,外售。病死猪,应及时进行填埋,安全卫生填埋需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要求操作,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猪,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沼渣综合利用。医疗固废,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场,密封收集,并应委托当地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3.4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3.4.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址于丹寨县兴仁镇林场,不属于环境敏感区,远离城市,项目已同合作社签订协议拥有1000亩合作社种植基地消纳沼液。且相距项目建设地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学校等敏感点,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用于沼气锅炉发电,电能供厂区照明使用。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达标排放”,另外是“综合利用”。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拥有有大量的种植基地及茶叶地可以消纳污水,因此,该项目污水可以进行综合利用,不对地表水体排放。

  3.4.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冬季和夏季环境温度相差很大,其猪舍废气产生和治理措施略有不同,夏季措施有猪舍敞开、及时清粪便、冲洗猪舍。冬季措施有及时清粪便、猪舍应适当通风换气、控制圈养密度和加强垫料管理、科学饲养等方式。

  同时可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洒猪舍、集粪池进行除臭,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方式减少恶臭的产生,使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的要求。

  沼气锅炉(7万大卡)燃烧产生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3.4.3噪声防治措施评价

  设计上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场房隔声,同时突出优化总图。尽量避免噪声影响,措施可行。

  3.4.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分析

  ①猪粪

  采取干清粪工艺,可采用机械配合人工将粪及时、单独清除,不可与污水混合排出,清粪1次/天,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

  ②病死猪及分娩废物

  刚刚生产的死仔猪应及时进行深埋池填埋,确保生猪尸体得到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填埋需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要求操作,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猪只,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根据该技术规范,本项目应设置一个消毒填埋池,及时进行填埋,确保生猪尸体得到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填埋池应为混凝土结构,加盖密封。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确保安全干净。

  被确认为猪瘟、口蹄疫、猪传染性水疱病、猪密螺旋体痢疾、急性猪丹毒的病死猪尸体,应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中规定处理。病死猪尸体按规定处理后不会造成污染。

  ③沼液、沼渣:沼渣、沼液需进一步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沼液进贮液池后作液态有机肥用于签订协议的蔬菜种植基地合作社,沼渣经过压渣后进入沼渣收集池,同猪粪一起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

  ④医疗垃圾,本项目兽药、疫苗、消毒剂,药品容器和失效药品属于医疗废物,年产生量约为0.15吨,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场,密封收集,并应委托当地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3.5执行标准



  3.6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3.6.1风险防范措施

  ①沼液储存池上方设防雨棚以防渗、防漏、防雨淋;储存池高度应高于周围地平,并在四周设围堪,防止径流雨水流入:沼液贮存池按最大灌溉季节间隔时间确定设计规模;

  ②非农灌季节,本项目沼液须储存于沼液池内,只能用于种植基地的灌溉,严禁排入项目附近自然水体;

  ③企业必须加强对沼气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加强对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

  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沼气池治理运行事故、沼气泄露及疫情产生,只要企业能按有关环境风险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减缓措施,是可以消除或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的。

  3.7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在经营期间,项目预计达产年利润总额为3600万元,该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性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该项目建设有利于调整区域农业结构,带动兴仁镇种植业、运输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生猪养殖产业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

  3.7.1环境效益

  本项目采取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保护措施后的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环境得到适当的保护,使污染物排放大大减少,环境效益较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项目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出水(沼液)作为液体有机肥施用于合作社种植基地及茶叶种植地,实现种养结合,达到农业生态平衡。

  ②通过在场区内种植绿化带,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可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④场内产生的猪粪外售,按时将猪粪运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⑤沼液和沼渣施用于种植基地既使土壤肥力保持平衡、改善土壤条件、培肥地力,又可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同时可避免因施用化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而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7.2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该区域以标准化规模养猪场为中心,标准化养猪生产技术推广为主线,充分发挥企业的品种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成熟的经营管理机制,带动附近养殖户走模式化、标准化生产之路。由于采用了先进生产工艺,生猪生活环境大为改观,养猪生产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猪只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可降低生猪发病死亡率30%以上,为健康养殖、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香猪出栏1.5万头,除了增加本养猪场就业岗位以外,还可增加相关产业链的就业岗位。

  3.7.3环境损失

  1.资源损失

  本项目资源损失主要是项目永久性占地,其不确定因素多,无法精确计算,但根据国内同类项目类比分析,采用“恢复费用法”以恢复或适当改善、提高土地,其流失量不大。

  2.环境影响损失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前述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造成的环境损失较少。

  3.环境补偿性损失

  环境补偿性损失主要包括排污费、污染赔偿费、事故处理费和罚款等。

  3.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环保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以及生产过程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执行、污染事故防治条例的实施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效果的检查;

  3、职工环境保护培训和对外环境保护宣传;

  4、负责调查处理污染投诉和污染事故,记录处理过程,编写调查处理报告;

  5、协助地方环保局进行生产过程的环境监督和管理;

  6、负责环境监控计划的实施。

  3.8.1 监测点位

  环境质量监测点结合本次环评现状监测点进行设置。

  废水监测点:在沼气池进出口设置采样点。

  废气监测点:在锅炉烟囱排口设置采用点,监测SO2、NOX、烟尘,在周界外下风向10m范围最大落地浓度点设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噪声监测点:在四周厂界外1m共设置4个监测点。

  地下水监测点:厂区地下水取水井设置一个监测点,监测pH值、总硬度、氟化物、硝酸盐、总大肠杆菌等。

  土壤监测点:在厂区养殖区域和生活区域各设置一个点。

  监测频率:一年一次

  3.8.2排污口规范

  排污口是企业排放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通道,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

  4、建设项目公众参与

  4.1 公众参与过程和形式

  在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委托我所开展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我所协助该公司起草了《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香猪养殖场项目公示》,并于2015年3月1日在丹寨县兴仁镇、兴仁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完成报告后在丹寨县环保网上发布了简本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正式工作阶段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和现场调查的形式,广泛收集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特别注意了社会不同层次人员对建设项目的意见。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在调查表格的设计中,选择了与公众关系最密切及敏感的问题,为方便公众,回答问题多用选择打“√”的方式进行。

  4.2 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主要对象涉及工程施工及影响区域的群众。在调查过程中,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主要是周边居民与职工,本次公众参与人群涉及到项目周边区域的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方面人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结果可信。

  公众参与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1.您是否知道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香猪养殖场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2.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什么态度?

  3.建设项目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综合考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当地环境质量(大气、水、声、生态)是否满意?

  6.建设该项目是否影响您的生活质量?

  7.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对本地区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数据,统计得到如下结果: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与态度

  被调查者大部分都知道本项目的建设,仅有2%的人不知道项目情况,所有被调查者都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

  2)本项目对当地经济与个人的影响

  根据调查数据,公众基本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影响利大于弊。

  3)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环境问题

  公众对当地环境基本保持满意;36%的公众认为当地环境问题主要为大气,14%的公众表示当地环境问题主要为噪声,36%的公众认为当地环境问题主要为废水,还有29%的公众表示为其他问题。

  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

  由调查统计表知,公众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地表水和废气污染的问题。同时,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废水污染的问题。

  4.3 典型公众意见的采纳与落实

  项目调查过程中,大多数人对本项目的建设将会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持肯定态度,认为项目建设可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希望本项目早日建设上马。但是,公众希望本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后都要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制度,切实做好“三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在调查过程中,无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反对态度,但对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较为关注。

  从以上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可看出,公众意见主要表现在环保设施能否同时建设以及废水的处理问题。在本项目的环境评价过程中,均提出要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并且保证区域内各类污染源达标。

  报告书中针对各种环境问题和污染因子均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减缓对策。为了保证项目建设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评价单位希望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于其废水防治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实,并进一步增强废水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4.4 公参结论

  从网上公示信息至本报告书完成,评价单位未接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调查结论以问卷调查为依据。评价单位根据公众意见并经科学论证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并通过监测管理方案加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将工程建设对公众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另外建设单位认真听取了公众提出的意见,并承诺建设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以消除公众的顾虑,从而争取到更广泛的群众支持。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香猪养殖场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本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猪场选址符合养殖设计规范,建设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良好。该工程在全面充分落实本环评报告书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实现综合利用,恶臭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接受的。

  6、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丹寨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香猪养殖场项目;

  建 设 地 址:贵州丹寨县兴仁镇林场。

  联系电话:13972378725;

  联系人:张先生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17号

  联 系 人:刘海林

 

  电 话:0710-3721661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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