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假期一结束,丹寨县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2个工作督查组,对假日期间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该县明确要求:每个节假日前,各单位须将公务车辆封存和备勤备警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逾期不报送视为公务车辆全部封存。原则上车辆封存期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须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审批,若遇紧急事故来不急报备案审批的,可先启用后补报告。
此次督查主要利用“丹寨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通过摇号、暗访的方式共督查了县旅游办、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局、县职校、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10个单位的36辆公车。
督查发现,县公路局、县交警队在节假日前未报假日期间备勤备警和需使用车辆备案,节假日期间却启用了公车,虽因公事而启用,但启用后又未及时补报备案。为此,县纪律作风督查办公室对县公路局、县交警队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同时,借此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发生。(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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