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在省级重点学科的中期检查和验收环节,我省将根据“分类评估、以评促建、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同行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省级重点学科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查、验收评估和绩效分析制度。
三年建设期满,省学位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省级重点学科进行验收评估,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将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学科要进行限期整改或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省级重点学科资格。(申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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