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推出的五项措施,针对国控企业不按规定、规范开展自行监测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严格的惩罚措施。除了将违规国控企业拉入“黑名单”,贵州省环保厅还会施行暂停违规企业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从严审核、征收排污收费等一系列举措。大大提高了国控企业的违规成本。
此外,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的开展情况,还将纳入日常环境监察。新措施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对国控企业检查时,应要求企业提供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和监测数据。对未开展,不全面规范,不提供的国控企业,依法从严处罚。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显示,贵州省共有国控企业240家。其中废水国控企业44家,废气国控企业84家,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83家,重金属国控企业29家。
根据《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4年1月1日起,国控企业应对其排放的污染物、噪声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省或市级环保部门建立的平台向社会公开。(记者郏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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