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限制党政“一把手”权力。
安顺市纪委介绍,这是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运转高效、制约有力”的权力运行约束机制的探索。《办法》明确规定,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实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的“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每项工作分别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对副职履职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分管领导负直接监管责任。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不得首先发言或个人定调,不准以权压人,强迫、干扰、利诱其他班子成员作出不符合本人真实想法的表态。
《办法》实施目的在于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制衡,有利于主要负责人把主要精力放到管理、监督和负总责上,预防和减少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杜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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