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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再次强调:各个中小学不得考试选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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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28 10:42:18  来源:贵州都市报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昨日,省教育厅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再次强调。

  省教育厅要求,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高校方面,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高校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办法、标准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凡出现“点招”问题,要严肃追究高校校长、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以及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人的重要领导责任。(记者申红珊)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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