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兑现新标准
日前,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省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新规出台,从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职工,按照丧葬补助金2400元和一次性抚恤金14000元的标准兑现待遇。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出台的新规中规定,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将按照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的标准发放。
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由参保企业(单位)或参保人员法定继承人,携带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参保人员死亡证明书、火葬证明书和相关参保印证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局申领相关待遇。(作者: 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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