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我省江河湖泊2月至5月禁渔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1-28 09:04:17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近日,记者从省农委了解到,为做好长江、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养护两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我省将展开两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由省农委统一领导,各市(州)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展开禁渔期执法检查,时间为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检查范围为我省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另外,贵州省渔业条例规定在我省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止在禁渔期、禁渔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扎巢捕杀亲体和其他危害渔业资源的活动。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作者: 班亚)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贵阳机场增设“晚到柜台”
下一篇:贵州多部门联手查强迫购物 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