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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雇员因工受伤 雇主赔偿3.8万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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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11 13:50:1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6月9日,岑松司法所经过努力,成功化解一起雇员因工受伤赔偿纠纷案件,雇主依法一次性赔偿伤者3.8万元。

剑河:雇员因工受伤   雇主赔偿3.8万元(图)
图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场面

  2014年5月初,家住革东的陈某在岑松镇温泉村承建一幢四间五层的民房,因与敏洞乡上白斗村四组村民罗某系多年的劳务朋友关系,遂雇佣罗某和田某(系罗某妻子)承建该民房的磊砖和拌浆等工程。然而,6月3日,田某在做工途中不慎从2楼摔下,后经剑河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耻骨上、下支骨折,需卧床静养。罗某看到妻子田某伤成那样,又气又急,不想让妻子在医院接受手术和长时间西医治疗,而是希望陈某一次性赔偿五万元,由其把妻子带回家寻找民间草药医治。当罗某把这一要求告诉陈某时,陈某认为罗某索要赔偿太高,于是没有同意罗某安排其妻子出院治疗的要求。双方为此多次通过电话或是面对面的发生激烈冲突。

  6月9日,见陈某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思,急性子的罗某随即叫上亲戚朋友10余人,准备将其妻子抬到陈某家中去,逼迫陈某及时治好其妻子,眼见群体性事件将一触即发。岑松司法所接到群众电话反映后,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徐所长立即赶往纠纷发生地对罗某夫妇及其亲戚朋友进行有关法律宣传和教育,通过耐心的疏导,罗某终于同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当日下午,在司法所的精心组织下,纠纷双方当事人集中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中,罗某气汹汹地吼道:“陈老板与我早有矛盾,有意陷害我妻子,故意安排我妻子从事危险的工作,妻子才被摔成重伤,我要赔偿5万,少于5万,我就喊人抬妻子到陈老板家去,由他护理和治疗,妻子出什么差错,我要他活不成。”针对罗某的指责,陈某也争锋相对的予以还击和否认,使得调解现场“火药味”十足。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司法所徐所长丝毫没有退缩,通过涉及的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教育和疏导。黄昏降临,双方终于放下包袱,本着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的原则,雇主陈某当场一次性赔偿雇员田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3.8万元。至此,这起因工受伤赔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隐患,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徐运标 杨昭)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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